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6年01月29日 00:00:00tz56浏览量:580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产业结构,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市基本情况和资源优势,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发〔2015〕25号)有关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重点项目为牵动,以提高畜牧产业素质和综合效益为核心,立足农牧结合的区域优势和产业稳步发展的良好基础,用工业化思路谋划畜牧业,用生物工程、信息工程等现代技术和手段装备畜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狠抓节粮高效生猪、家禽养殖业,逐步构建完善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配套的饲草饲料产业体系、先进的生产标准体系、有效的粪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畜产品加工体系,推进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实现畜牧业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增长,加快我市畜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加快现代畜牧产业发展进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依靠市场机制调控和配置资源。

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结合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的特点,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消费等因素,科学确定主导品种、空间布局和养殖规模,重点发展奶牛、肉牛、生猪、禽、肉羊、狐貉六大产业。

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领。完善畜牧产业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合作互助、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加大优势产业集聚区和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养殖基地支撑、全产业链发展的良性机制。

坚持项目支撑,提升档次。加快畜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畜禽良种繁育、动物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饲料兽药生产等产业项目,着力改善产品品质,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以“两牛一猪三禽”为主导的养殖格局,养殖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更加合理,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畜禽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大幅提高。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0万吨、15万吨和200万吨,可加工婴幼儿配方粉20万吨、高档牛肉1万吨、特色猪肉10万吨,十万头肉牛基础母牛扩繁基地、百万头奶牛养殖基地、千万头生猪生产基地、亿只禽产业化基地主体框架基本构建。畜禽良种体系进一步完善,良种覆盖率达到90%,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标准化示范场达到60%。畜禽粪污全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固体粪污处理率达到100%,资源节约型、技术密集型、环境友好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基本确立。

二、以转变方式为主线,优化牧业发展结构

(一)加快畜牧产业布局调整。

按照突出区域特色、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产业聚集、提高竞争能力的发展原则,确立主导区域,优化区块布局,实施“西进南扩”发展战略。杜尔伯特县、林甸县、让胡路区建设高效奶牛养殖区,奶牛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80%;肇州县、肇源县建设草食牧业养殖区,肉牛、肉羊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70%;肇州县、肇源县、大同区建设粮食转化牧业养殖区,生猪、肉鸡、蛋鸡、大鹅发展比例逐步占全市总量的90%。到2020年,杜尔伯特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林甸县占60%以上,肇州县、肇源县、大同区占50%以上,形成特色更突出、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的畜牧业生产布局。

(二)推进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实施畜禽规模化标准养殖项目,支持大户扩大规模组建家庭牧场,鼓励家庭牧场联合组建合作社,扶持具备条件的合作社、畜牧关联企业创办养殖公司,加快散养向规模养殖转变。重点扶持新建、改扩建300头以上的奶牛规模养殖场、年出栏3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加快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水平,促进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发展到1500个,其中奶牛场600个,存栏千头以上奶牛场达到50个,全市散养生产方式的养殖户全部消除。

(三)优化畜禽养殖良种生产结构。

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扩大奶牛核心育种群规模,完善奶牛繁育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和力量,构建技术领先的畜禽遗传育种服务中心。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扩繁增量项目,推广应用德系西门塔尔牛育种体系有计划地改良地产奶牛群,建设适度规模的乳肉兼用型的母牛养殖场5个。扶持生猪原种场建设,健全生猪原种繁育体系,建设存栏基础母猪3000头的原种场2个。支持种禽场建设,建设父母代肉种鸡场1个,祖代鹅场4个。到2020年,荷斯坦奶牛种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生猪、肉牛等畜禽品种生产性能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建立节能环保的牧业发展方式。

环保、畜牧部门尽快完成全市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制定禁养区内养殖企业异地搬迁的补偿措施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对商品有机肥生产、沼气设施建设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出台具体的补贴扶持政策。对采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先进实用技术、生态养殖等清洁生产技术的养殖场予以扶持。新建设的规模养殖场,严格履行环评手续,粪污处理设施依法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积极倡导“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生产方式,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签订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将畜禽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

实施畜禽养殖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大力推广生产沼气、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块等技术,实现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和利用。启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试验示范工程,选择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养殖场开展废弃物处理方面的改造升级,实现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达到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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