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供销联社部门决算说明

2016年09月28日 00:00:00tz20浏览量:435次

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根据虎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的虎编发28号文件关于印发《虎林市党委、政府、群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一、主要职责

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对全市供销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负责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

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负责全市供销联社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执行全国、省、鸡西市供销社的决议、决定,履行应承担的义务。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供销社内设机构4个股;人员编制21人。领导职务设置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名,理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2名;各股股长4名。

三、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全口径收入260.43万元,支出260.43万元,收支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60.43万元,支出260.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支出(类)占97.04 %;住房保障支出(类)占2.96%。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15年支出252.72万元。主要用于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管理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5年支出7.71万 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7.71万元。

虎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相关信息统计表.xls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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