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0日 00:00:00tz96浏览量:867次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全县10个乡镇。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1.农户申请率达100%;
2.农户委托率100%;
3.农户代表推荐率达100%;
4.入户调查率达100%;
5.农户指界率达100%;
6.公示率达100%;
7.问题修补率达100%;
8.资料完整率达100%;
9.问题调解率100%;
10.农户签字率达100%。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1.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定预算、召开会议、申请批复、监督、财务公开;
2.资产资源发包。按流程召开会议、申请批复、公示、监督、公开竞价;
3.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4.承包费收缴率达到100%;
5.承包费收缴存入专户率100%。
(三) 家庭农场建设工作
1.有工商登记手续。
2.经营土地200亩以上,有规范的流转合同。
3.有主要生产环节的农业机械化工具。
4.有生产经营收支账簿。
5.有办公场所。
种、加、销一体化合作社建设
1.有原料生产基地1000亩以上。
2.有加工场所或代加工合同。
3.有品牌。
4.有销售渠道。
争创省级示范合作社
1.达到申报条件
账、表、簿、册齐全。
盈余分配方案合理。
2.获得省级示范社荣誉。
合作社规范管理
1.种植业结构调整合理。
2.财务管理符合合作社会计制度。
3.档案资料齐全。。
4.盈余分配合理。
5.报表。
三、组织领导
组长:韩春玲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会杰 县农业局局长
吴俊海 县经管站站长
成员:范宝富 县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乔伟 县经管站副站长
丰丽 县经管站科员
丛英杰 县经管站科员
常川川 县经管站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吴俊海兼任。
来源:黑龙江招商投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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